POS机恶意拒付造成的损失究竟谁来承担?
讨论这个话题之前,有必要做一些限制条件,该文章讨论的是因恶意拒付导致的损失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不包含真正的伪卡盗刷,因为那涉及到的责任更多的会是银行那边的事儿。而我们讨论的是持卡人和商户合谋(或者不合谋),由持卡人发起调单申请,商户故意不提供签购单或者无法提供签购单,导致拒付成立的现象。
包括调单、拒付、盗刷等等这些情况,银联在《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四卷的差错争议业务规则中进行了详尽的说明,用了一百多页。但是即便如此,仍然不得不承认国内信用卡管理体制与支付机构内部机制等等都存在着漏洞,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进行恶意拒付牟利。
说一个例子,描述一下目前的拒付以及拒付后的现状:
A公司为第三方支付公司,B公司为外包服务商,C公司为商家(或虚假商户)。
B用C的资质在A平台经过审核办理了POS机,后POS机在C处可以使用。不久,银联接到投诉,自己的信用卡在A公司办出来的POS机上被盗刷了,要求拒付。银联发起了调单查询,但是当A要求B联系商户提供签购单的时候,B无法联系到C,调单失败。
银联认定拒付成立,立即要求A公司无条件退还群众被盗刷的现金。由于A公司在银联缴纳了巨额保证金,如果不及时清退盗刷款项,银联将用该笔保证金进行偿还。为了保持自己的信用,持续开展业务,A公司退还了投诉群众声称的被盗刷款项。
随后,A公司对盗刷单据的追查中发现问题随即报警。经调查发现,购买POS机的C,与刷卡人串通,刷卡时不在POS机打印出来的单子上签字,待第三方公司按照返款时间将刷卡的款项打到POS机绑定的银行卡后,刷卡人再向银联投诉,声称自己的卡被盗刷,迫使第三方公司退款,以便两次获取刷卡款项。
到这里因恶意拒付造成的损失就出现了。
根据银联的规则,这笔损失首先由支付机构先行垫付承担下来了。然后支付机构根据相关协议,对商户的后续款项做拦截,拦截成功的话,这笔损失就由商户承担。不过因为是恶意拒付,商户往往没有后续交易,则这笔损失就落到了发展该商户的外包服务商身上,支付机构将从该服务商的风保金或后续分润中扣除。假如该服务商后续分润以及风险保证金均不足以支付拒付产生的损失,并且该服务商开始讲存量商户转移至其他支付机构的话,这笔恶意拒付造成的损失最终将由支付机构自己承担。
回到话题上,关于恶意拒付造成的损失究竟谁来承担呢?
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商户、代理商和支付机构间的权责划分。
商户的责任
1.仔细辨别交易卡片与签名
刷卡完成后,应仔细核对签购单打印信息与卡片信息是否一致(卡号、发卡行、持卡人拼音),持卡人签名是否规范。若信息不一致应立即终止交易,要求持卡人出示身份证件,核对无误后方可继续交易。若签名不规范,应要求持卡人重新签署,避免因一时的疏忽大意,为自己带来经济损失。
2.凭证保管
刷卡单据作为持卡人授权参与交易的重要凭证,商户应该妥善保管,且留存至少一年时间,以便交易后持卡人向发卡行申请调单时,能够及时提供,避免因单据遗失造成经济损失。
针对交易完成未出签购单的情况,签购单作为交易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如果刷卡后未打印出签购单,应视为交易失败,不建议商户发货或提供服务。一些持卡人常常以收到银行扣款短信为由,要求商户完成交易,商户可以告知持卡人,若被多扣款项可联系发卡行处理,不要私自退款给持卡人。如一定要进行退款或发货给持卡人,必须要求持卡人出具收款或收货证明,且需妥善保存,防止持卡人去银行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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