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交易的监管日益严格的今天,任何违反金融秩序的行为都难逃法网。近期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涉及POS机外币无卡刷卡业务的套现行为,这种看似隐蔽的非法操作最终被识破,涉案的三人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这一事件警示着人们,金融交易必须合法合规,任何试图钻空子的行为都将面临严重的后果。
为方便境外旅游团到境内旅游由导游统一支付费用,支付公司为一些大型的酒店、宾馆提供了POS机外币无卡刷卡业务。有些犯罪分子却瞄准了其中的漏洞,利用非法获取的信用卡信息,使用外币无卡刷卡业务进行信用卡套现。申领外币POS机利用无卡刷卡业务套现2019年7月左右,池某(另案处理)与李某、张某商议,利用池某经营的酒店向有关单位申请4台外币POS机,由张某提供境外信用卡信息,通过刷卡套现。
2019年9月起,张某先后联系了可以提供境外信用卡信息的郑某(另案处理)、留某等人,后李某、张某、郑某及留某4人多次至酒店棋牌室里用POS机操作刷卡,每天都刷到POS机的最大额度,直到几天后POS机被刷爆了才停手。经审计,至2019年9月24日,李某等人共刷卡交易210笔,成功120笔,金额300余万元,池某等获取手续费89万元,其余资金由张某等人分赃。东窗事发交易被发卡行拒付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支付公司需要先行将资金支付给商户,收取手续服务费,然后由卡组织再将资金支付给支付公司。
9月20日,支付公司收到通知:visa公司拒付了三笔该酒店的交易,随着时间推移,又有更多该酒店的交易被发卡行以欺诈交易为理由提起拒付退单。10月11日,该支付公司到公安机关报了案。浦东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李某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特别巨大,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
近日,浦东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留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利用非法获取的信用卡信息,通过POS机进行盗刷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型的信用卡诈骗,不仅造成了相关机构的经济损失,更是影响了金融秩序的稳定。作为持卡人,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被窃取,一旦发现信用卡异常,及时报警,避免或者减少经济损失。
总结:综上所述,POS机外币无卡刷卡业务套现是一种严重违反金融法规的行为。此次三人获刑的案例为广大民众敲响了警钟,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金融活动中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切莫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也表明金融监管部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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