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最新的行政处罚公示表(2021年第13期)显示,第三方支付公司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腾付通”)两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时任腾付通市场部负责人张拉克对腾付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3.5万元;时任腾付通总经理李伟斌对腾付通违规为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腾付通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亿元,是上市公司腾邦国际旗下的全资子公司。腾付通于2011年12月22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等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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